
生活琐事起纠纷,权益受损何处寻?《咸安有“说法”》聚焦咸安本土真实案例,用身边事解读法律法规,理清是非曲直,守住合法权益,共建法治咸安。
漏水纠纷终化解
邻里和睦显温情

永安街道某老旧小区四楼住户李大爷家中卧室天花板出现大面积水渍,墙皮脱落,部分家具因浸泡受损。经查,漏水源头为五楼住户张阿姨家中卫生间防水层老化破裂。四楼住户与五楼住户就漏水问题协商未果,矛盾升级并曾报警处理,但因漏水原因未明确,问题未获实质性解决。后四楼住户向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要求五楼住户承担赔偿责任。经过调解员的多次调解,最终达成一致协议,由五楼住户张阿姨赔偿四楼住户李大爷1.5万元的直接经济损失,并在一周内解决卫生间漏水问题。
本案核心涉及不动产相邻权及侵权损害赔偿相关法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八十八条规定,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明确,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此案提醒业主们应重视房屋日常维护。定期对卫生间、厨房等易漏水区域进行检查,及时修复老化、破损的防水设施,避免因房屋设施问题引发邻里纠纷,承担不必要的侵权责任。邻里间发生纠纷应理性处置。遇到相邻权纠纷时,应优先通过友好协商沟通解决,避免情绪化对抗加剧矛盾。协商无果时,可依法向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或通过诉讼等合法途径维护自身权益,切勿采取过激行为。
(来源:永安街道办事处 一审:方焱 实习生:孙晨曦 二审:董盈 终审:伍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