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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安区门诊慢特病病种待遇认定及复审操作指南→

2025-02-08 11:10

注意啦

咸安区门诊慢特病病种待遇认定

及复审操作指南发布

↓↓↓

PART1
门诊慢特病病种待遇认定服务流程

从2024年11月1日起,我区全面启用省医疗保障局线上门诊慢特病申报渠道(含“湖北医疗保障”微信小程序、“湖北医疗保障”支付宝小程序、湖北医疗保障服务平台等)。全区参保人员可通过“湖北医疗保障”微信小程序或支付宝小程序进行线上申报。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01
门诊慢特病病种、待遇标准及复审期限

02
门诊慢特病待遇认定申请实行全流程网办

1、申请渠道

(1)“线上”申请渠道。线上可通过“湖北医疗保障”微信小程序、“湖北医疗保障”支付宝小程序、“鄂汇办APP”等途径申请。

(2)“线下”申请渠道。参保人员或老年人、儿童等特殊群体可在就近的各乡镇(办)、市民之家医保经办窗口咨询、帮办、代办。

2、“线上”申请操作流程

在微信或支付宝搜索“湖北医疗保障”小程序→“在线办理”→进入“门诊慢特病病种待遇认定”→“办理方式”(选择为自己办理或者为他人办理)→为他人办理需输入身份证号码→完善其他信息→选择病种→拍照上传资料(申请表、身份证或医保卡、病案首页、出院记录及相关检查、检验报告)→点击提交→点击订阅。

3、门诊慢特病病种待遇认定网办进度查询

进入“湖北医疗保障”小程序→点击“我要查”→“门慢认定办理进度查询”→选择“审核状态”→查看申报结果(需使用患者本人手机查询结果)。

4、门诊慢特病待遇认定申请需提交的资料

(1)《咸宁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特病待遇资格申请表》。

(2)近三年内二级(含二级)以上医疗机构住院、门诊病历资料(包括必要的就医记录、特殊治疗记录或者手术记录、化验检查报告单、功能检查报告单等,并由医院病案室审核盖章确认)。

PART2
门诊慢特病病种复审服务流程

享受门诊慢特病待遇病种有复审期限的,应在规定复审期结束前6个月内申请复审。复审病种范围和复审期限执行全省统一规定。复审流程与申请流程一致,复审资料原则上需提供近一年内的病历资料或检查资料。我市已终止执行病种暂不进行复审,逐步清理消化直至取消。2023年1月1日前取得门诊慢特病待遇享受资格的参保人员,复审时间自2023年1月1日起计算。2023年1月1日(含)后取得门诊慢特病待遇享受资格的参保人员,复审时间自系统登记认定时间起计算。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复审申请的,复审期限截止后不再继续享受相应待遇,复审结果确定后,按照复审结果执行。

01
病种复审范围

复审期限为2年的病种5个(脑血管病后遗症、结核病、慢性骨髓炎、甲状腺功能异常、病毒性肝炎),复审期限为3年的病种1个(支气管哮喘),复审期限为5年的病种6个(恶性肿瘤门诊治疗、慢性肾功能衰竭、糖尿病、再生障碍性贫血、慢性阻塞性肺疾病、慢性心力衰竭)。

02
复审流程

参保患者填写《咸宁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特病复审认定申请表》,将复审认定申请表与病种复审资料通过“湖北医疗保障”微信/支付宝小程序一并上传提交。已按咸安区复审工作要求提交了复审资料的无需重复操作。

03
复审所需资料

1、《咸宁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特病复审认定申请表》;

2、提供近一年内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相关住院病历及相关检验、检查报告单,近期未住院治疗的可提供门诊病历及相关检验、检查报告单,并加盖就诊医疗机构公章。

04
注意事项

1、参保人员门诊慢特病复审病种待遇期终止后,在2025年度内复审通过的,门诊慢特病病种限额标准按全年执行。

2、年度病种限额在复审前已配置的,该病种复审通过后不重复配置年度病种限额。

3、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帮助的,请随时联系,电话:0715-8339438。

复审认定申请表下载(点击二维码,长按识别查看):


(来源:区医保局 编辑:董盈 责编:聂国力 编审:徐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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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安区门诊慢特病病种待遇认定

及复审操作指南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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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RT1
门诊慢特病病种待遇认定服务流程

从2024年11月1日起,我区全面启用省医疗保障局线上门诊慢特病申报渠道(含“湖北医疗保障”微信小程序、“湖北医疗保障”支付宝小程序、湖北医疗保障服务平台等)。全区参保人员可通过“湖北医疗保障”微信小程序或支付宝小程序进行线上申报。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01
门诊慢特病病种、待遇标准及复审期限

02
门诊慢特病待遇认定申请实行全流程网办

1、申请渠道

(1)“线上”申请渠道。线上可通过“湖北医疗保障”微信小程序、“湖北医疗保障”支付宝小程序、“鄂汇办APP”等途径申请。

(2)“线下”申请渠道。参保人员或老年人、儿童等特殊群体可在就近的各乡镇(办)、市民之家医保经办窗口咨询、帮办、代办。

2、“线上”申请操作流程

在微信或支付宝搜索“湖北医疗保障”小程序→“在线办理”→进入“门诊慢特病病种待遇认定”→“办理方式”(选择为自己办理或者为他人办理)→为他人办理需输入身份证号码→完善其他信息→选择病种→拍照上传资料(申请表、身份证或医保卡、病案首页、出院记录及相关检查、检验报告)→点击提交→点击订阅。

3、门诊慢特病病种待遇认定网办进度查询

进入“湖北医疗保障”小程序→点击“我要查”→“门慢认定办理进度查询”→选择“审核状态”→查看申报结果(需使用患者本人手机查询结果)。

4、门诊慢特病待遇认定申请需提交的资料

(1)《咸宁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特病待遇资格申请表》。

(2)近三年内二级(含二级)以上医疗机构住院、门诊病历资料(包括必要的就医记录、特殊治疗记录或者手术记录、化验检查报告单、功能检查报告单等,并由医院病案室审核盖章确认)。

PART2
门诊慢特病病种复审服务流程

享受门诊慢特病待遇病种有复审期限的,应在规定复审期结束前6个月内申请复审。复审病种范围和复审期限执行全省统一规定。复审流程与申请流程一致,复审资料原则上需提供近一年内的病历资料或检查资料。我市已终止执行病种暂不进行复审,逐步清理消化直至取消。2023年1月1日前取得门诊慢特病待遇享受资格的参保人员,复审时间自2023年1月1日起计算。2023年1月1日(含)后取得门诊慢特病待遇享受资格的参保人员,复审时间自系统登记认定时间起计算。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复审申请的,复审期限截止后不再继续享受相应待遇,复审结果确定后,按照复审结果执行。

01
病种复审范围

复审期限为2年的病种5个(脑血管病后遗症、结核病、慢性骨髓炎、甲状腺功能异常、病毒性肝炎),复审期限为3年的病种1个(支气管哮喘),复审期限为5年的病种6个(恶性肿瘤门诊治疗、慢性肾功能衰竭、糖尿病、再生障碍性贫血、慢性阻塞性肺疾病、慢性心力衰竭)。

02
复审流程

参保患者填写《咸宁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特病复审认定申请表》,将复审认定申请表与病种复审资料通过“湖北医疗保障”微信/支付宝小程序一并上传提交。已按咸安区复审工作要求提交了复审资料的无需重复操作。

03
复审所需资料

1、《咸宁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特病复审认定申请表》;

2、提供近一年内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相关住院病历及相关检验、检查报告单,近期未住院治疗的可提供门诊病历及相关检验、检查报告单,并加盖就诊医疗机构公章。

04
注意事项

1、参保人员门诊慢特病复审病种待遇期终止后,在2025年度内复审通过的,门诊慢特病病种限额标准按全年执行。

2、年度病种限额在复审前已配置的,该病种复审通过后不重复配置年度病种限额。

3、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帮助的,请随时联系,电话:0715-8339438。

复审认定申请表下载(点击二维码,长按识别查看):


(来源:区医保局 编辑:董盈 责编:聂国力 编审:徐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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