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8月10日,咸安区人工影响天气办公室发布《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公告》,提醒广大市民注意人工增雨作业对周边造成的影响,公告全文如下:
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第十二条和《湖北省人工影响天气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的有关规定,为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特发布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公告如下:
一、作业时间
咸安区人工影响天气办公室将于2022年8月11日起至8月30日期间实施人工增雨作业(具体时间视天气条件而定)。
二、作业区域及影响范围
在咸安区桂花作业点和横沟作业点开展人影作业。发射的火箭弹在空中自动播散催化剂后自毁,作业点周边12公里区域可能受到火箭弹残骸的影响。
三、作业设备类型
人工影响天气作业使用的装备是 “BL型”火箭发射架;弹药类型为江西新余9394厂生产的BL-A型火箭弹。
四、注意事项:
(一)人工影响天气作业使用的弹药为军工产品,具有火力猛,爆炸力强等特点, 且有一定的故障率。因此,在进行人影作业时,非工作人员不得进入作业区域内。
(二)作业区域周边12公里内为影响范围,如发现弹药残骸或未爆炸的火箭弹,为了您及他人的人身安全切不要擅自捡拾,更不能自行拆卸,要及时与当地公安派出所或人影办联系,以便妥善处理。因自行处理引发的一切后果,由当事人负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若因人工影响天气作业而引发的人员、财产损害事故,在进行紧急救护的同时,请立即报告咸安区人工影响天气办公室。
特此公告。
联系人:陈愿兰 王钊
联系电话:0715-8318189/13687147040 18771268093
咸安区人工影响天气办公室
2022年8月10日
(编辑:余娅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