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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首家!咸安责令一驾校暂停招生3个月

2024-03-13 17:04 咸安区融媒体中心  

云上咸安报道 近期,咸安区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接到学员投诉,称湖北中高机动车驾驶员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高驾校)发生训练安全事故、没有C2型(自动档)教学用车等问题。经咸安区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检查发现:中高驾校存在没有C2型教学用车以及多个方面达不到备案经营项目需具备的业务条件问题。对此,咸安区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于2023年12月12日向中高驾校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这也是全市开出的首张驾校暂停招生处罚案例。

检查中还发现,中高驾校存在大部分教学用车逾期未检验或达到报废标准(该驾校现有8辆教学用车,其中4辆逾期未检验,1辆达到报废标准)、部分车用灭火器失效、教练场地未配备消防设施设备、没有配备安全管理人员等安全生产事故隐患。

现将相关整改结果公告如下:

一、针对检查中发现的中高驾校未保持备案经营项目需具备的业务条件,存在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等问题,中高驾校没有如期进行整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六十五条、第九十七条第一项、第一百零二条,《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第四十四条、第五十条第五项的规定,决定给予中高驾校暂停招生3个月的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及时消除生产安全隐患,完善备案经营项目需具备的业务条件的行政处罚(中高驾校暂停招生期限自2024年3月15日起至2024年6月14日止)。

二、中高驾校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与义务,及时消除生产安全隐患,完善备案经营项目需具备的业务条件。

咸安区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

2024年3月13日

(咸宁台记者:李瑞丰 通讯员:洪琼芳 刘明湖  编辑:李萌  责编:聂国力  编审:徐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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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上咸安报道 近期,咸安区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接到学员投诉,称湖北中高机动车驾驶员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高驾校)发生训练安全事故、没有C2型(自动档)教学用车等问题。经咸安区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检查发现:中高驾校存在没有C2型教学用车以及多个方面达不到备案经营项目需具备的业务条件问题。对此,咸安区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于2023年12月12日向中高驾校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这也是全市开出的首张驾校暂停招生处罚案例。

检查中还发现,中高驾校存在大部分教学用车逾期未检验或达到报废标准(该驾校现有8辆教学用车,其中4辆逾期未检验,1辆达到报废标准)、部分车用灭火器失效、教练场地未配备消防设施设备、没有配备安全管理人员等安全生产事故隐患。

现将相关整改结果公告如下:

一、针对检查中发现的中高驾校未保持备案经营项目需具备的业务条件,存在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等问题,中高驾校没有如期进行整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六十五条、第九十七条第一项、第一百零二条,《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第四十四条、第五十条第五项的规定,决定给予中高驾校暂停招生3个月的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及时消除生产安全隐患,完善备案经营项目需具备的业务条件的行政处罚(中高驾校暂停招生期限自2024年3月15日起至2024年6月14日止)。

二、中高驾校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与义务,及时消除生产安全隐患,完善备案经营项目需具备的业务条件。

咸安区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

2024年3月13日

(咸宁台记者:李瑞丰 通讯员:洪琼芳 刘明湖  编辑:李萌  责编:聂国力  编审:徐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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