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上咸安报道 近年来,浮山派出所持续加强野生动物保护相关法律知识宣讲,辖区内逐渐形成保护野生动物的良好社会氛围。近日,派出所民辅警与辖区群众携手成功救助一只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凤头鹰。
2024年2月29日17时01分,浮山所接到辖区居民周先生报警求助,称其家中后院飞进一只“怪鸟”,正在吃自家饲养的母鸡。接警后,浮山所社区警务队民警立即赶到现场,与报警人周先生一起,在不造成伤害的前提下,将该动物抓获并带回派出所。民警随后联系咸安区林业局动物保护站工作人员到场进行救助,经专业人士现场鉴定,这只“怪鸟”实为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凤头鹰。
凤头鹰数量少,在灭鼠方面有一定益处,在科学研究和生态系统中也有一定价值。经动物保护站工作人员对其羽冠、两翼、尾羽、爪子进行检查,未发现明显受伤痕迹。随后,民警和动物保护站工作人员一同将该凤头鹰带至野外适合生存的地点放生。
(特约记者:徐程程 通讯员:袁圆月 编辑:李萌 责编:聂国力 编审:徐隽)